宜蘭第三代國樂指揮的學校樂團經驗談/林秉曄( 99/02/02 )

就讀礁溪國小五年級時,當時學校原本是說要組合唱團,可是把參加報名表交過去後,原本的合唱團不知何故就變成國樂團。對一個國小學生而言,其實也無謂;原本想學二胡或琵琶,但因為班上同學都報名學笛子,所以也跟著學笛子,沒想到後來只剩下我一個人繼續學。

一開始學笛子,我也經常翹課,因為當時礁溪國小的分部課都集中在禮拜天早上八點到十二點,對一個小學生而言,放假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情,但我卻必須到學校練習吹長音,再加上剛開始自己覺得也不是學得很好,所以就經常翹課,還是林成義老師打電話告訴家長把我抓回去。我不記得後來是怎麼開始喜歡吹笛子,當然林成義老師的確很會帶學生,從小上他的課就很快樂,以前的學姐都說他很兇,我卻都完全看不出來。等到自己確定很喜歡這個樂團,林成義老師也覺得我可以練得起來,就叫我回家問一下家人的意見,媽媽也覺得家中經濟還可以負擔,就開始跟林成義老師上個別課。

國小畢業後,家裡因為考慮將來升學問題,所以就決定讓我去讀復興國中,因為父親本來就在宜蘭上班,所以就每天跟著爸爸到宜蘭上班上課。這時復興國中也已經成立國樂團,正好承接光復國小和礁溪國小學國樂的學生;剛開始同學相處難免都有一種敵對的感覺,但時間久了,大家後來也都混得很熟了,像目前已經在國樂界從事教學的黃奎翰、羅培倫、林軍汎、鄭亦鈞和胥斆庭都是我們這一屆,後來也都分別考上宜蘭高中和蘭陽女中。另外,當時李建興老師為了要在最短的時間讓國樂團成軍,所以都是以他最熟悉的學生為班底,因此也會覺得從礁溪來的學生好像都被壓抑,心中也會有所不平,但後來跟老師相處久了,老師也認為我的能力還可以,後來也會安排我參加國樂合奏比賽,還記得第一年的比賽曲目就是《羽調》和《豐年祭》。

考上宜蘭高中後,原本想要參加管樂社,連薩克斯風都買好了,結果高逢誠學長就來找我們參加絲竹樂團,我們這一批人因此又湊在一起,當時宜中音樂館剛蓋好,學校還特別安排一間教室專門給國樂團使用,在宜蘭我們還是第一個以《美麗的鳳尾竹》參加音樂比賽的學校。

後來,我和羅培倫都決定一起參加文化大學的保送甄試,當時因為只有半年的時間準備,所以是選簫當副修,視唱聽寫則是找朱宗慶打擊樂教學系統的老師上課,雖然不是音樂班出身,在視唱聽寫方面還是比較弱,但還好當時考的也不是很難,這跟現在的狀況當然不太一樣,再加上因為還有學科上的優勢,所以就考上了。

在大學階段,因為接觸了不同的老師,對於笛子的音色有一種有別以往的體會,就想在學生身上得到實踐,那時就有一種想教學生的熱情,覺得小學生都很可愛,一定可以教好,大一才十八歲,我就已經回來教北成國小。可是只有教笛子,總覺得在合奏曲中畢竟不是完整的,再加上在大學階段,隨著學習音樂經驗的累積,對於音樂的處理總是有一些想像,就會開始思考將來是否有機會可以帶樂團,將音樂弄完整一點。

九十四年,因為修教育學程的關係,有機會到礁溪國中實習,當時學校招生困難,學生幾乎都只有學一年多的程度,對於比賽,大部分學校都會選比較難的曲子參賽,但我當時選的是陳裕剛老師寫的《春暖大地》,幾乎沒什麼人聽過。對我而言,學生的程度到那裡,就應該演奏那種程度的曲子,只要在學生程度內把音樂練好,把音符演奏得乾淨,把音樂表情做好就可以了,我相信評審不會聽不懂,結果那次就拿到第二名的成績。

回想那時候,很多事情的處理並不成熟,家長也會質疑一個大學剛畢業的學生帶這麼大的樂團到底有沒有問題?我當時的確沒什麼經驗,有時也會慌張,我也會徵詢林成義老師和陸百合老師的意見。可是我比較確定唯一可以做到的就是堅持我自己所希望的音樂,至於其他的聲音,我就當做沒聽見。但樂團畢竟是屬於學校的,這在我退伍回來之後,在接大福國小的時候,就開始思考為什麼有的外聘老師就是可以跟學校處得那麼好?有的外聘老師明明音樂處理得很好,卻無法和學校長期合作?這當中是否有可以磨合的地方。像前年(97)剛開始帶大福,學校老師其實是很反彈的,認為林仁傑老師其實也帶得很好,為什麼要換外聘老師?但當時主要還是因為當時施智文校長認為,大福和竹安的學校規模差不多,比賽的成績竹安可以只贏大福一名,就拿到優等,而大福卻只能拿甲等。

以我的專業來看,小朋友是可以很快樂的學習,但也不能什麼事情都不知道。譬如像調音,如果老師必須利用團練時間來先幫全部學生一個一個的調音,那麼練習的時間自然就會浪費不少,所以我堅持要求只要學過一段時間的學生都必須學會調音;又因為自己剛從陸軍樂隊退伍,就會覺得學生都很散漫,所以我都七點四十分就站在門口等學生,要求學生不能遲到。後來發現,原本不會調音的學生開始會主動請教分部老師要如何調音,以前經常遲到的學生後來也會準時來練習。雖然上課要求嚴格,但最後我還是會收尾,譬如當學生上課狀況有所改變時,我就會告訴學生其實你是可以做得到的,也會和他們一同討論和分享我的生活經驗。我後來真的體驗出,學生其實是可以被要求的,因為有管理,自然就會理出一個方向;如果都不管,學生也不會知道自己到底要幹什麼,尤其是大福的學生,回去也不會練,因為家裡經濟不允許也沒得練,如果有要求,自然就會有目標。

學校行政當然也會有阻礙的地方,但我認為校長既然要找我來,就要有要怎麼經營這個樂團的認知。因為我不是每天早自習的時間都在練A團,通常是週二、週五練A團,週四練B團,但不管是在練A團還是B團,團練時間和學校整潔活動時間都會有重疊的問題,我認為樂團練習和校園清潔都是學校課程的一部分,該什麼時間就做什麼事,這樣對學生才有幫助,學校也不會因為一天沒打掃就變得特別髒亂,透過校長和級任導師的溝通,漸漸的就形成這個默契,學生也不會在團練的時間就突然被老師抓回去打掃的情形。也有老師將學生作業沒寫,成績退步歸咎於參加樂團,但我跟校長都認為,學生其實也沒花太多時間在樂團的練習上,在學校的時間大部分都還是在班上,如果功課退步都完全怪到樂團上,其實也不合理。

像大福國小這種小型的學校,因為人少,所以最大的好處就是師生之間相處的感覺比較溫馨;但最大的缺點也是在因為人少,所以經費有限,因此就也只能分成兩團,後來因為學區內的壯圍國中也已經在準備成立國樂團,就結合壯圍國中的資源一起合辦集訓。

樂器其實只是音樂的工具,在帶合奏時,我認為要回歸到歌唱,以前林成義老師在教我們合奏的時候,就會發一些歌謠、戲曲的譜給我們練習,也從來沒有跟我們講為什麼,就是一直不停的唱。現在自己在帶樂團,有時就會反思,是不是現在給小孩子唱的太少?讓他們學習的過程中都只是學到片斷的東西?何況並不是每個小孩子都可以聰明到自行將所學的東西組合起來為了要讓音樂學得完整所以一開始就先用唱的;否則學生在練習時不但要看譜,還要想樂器上的音符位置,甚至顧慮很難的演奏技巧,就很容易分心。所以現在都儘量讓他們一次只解決一樣東西唱的部分一定擺在第一步,就算不清楚別的聲部的旋律,只要跟著老師唱,把節奏律動做出來,藉由唱的方式來感受音樂,唱到你敢表現它,接著再利用手上的樂器想辦法表達出所唱出來的感覺,學生就會去思考這裡的力度是不是要加重一點,揉弦是不是要多用一些,後來覺得練合奏最快的方法就是放下樂器

所謂的律動就是對樂譜所產生的音樂性,音樂的律動就在節奏上,看譜上的音型就該有一定的反應,例如一般的情況下,時值比較長的音符通常就是重音所在的地方,從初學者就先開始音階的節奏變化練習,例如第一組的音階練習先從兩分音符走到高音Mi的位置,第二組音階練習就從四個八分音符開始,第三組音階練習就以前八後十六,再加上兩個八分音符開始,就這樣把音階配合節奏練習,並套上律動的概念,就能讓學生在反復的有規律的重復中,學習在一定相同長度的時間內按著一定的長短次序,形成了有規律的強弱變化。

透過音階的節奏變化練習,或許可能把技術練得很好,但對音色和音準就不一定有直接的助益。一般老師都習慣以音階練習來熱手,但卻很少人會以音準和音色練好當做熱手的主要目標。學音樂的學生不可能聽不懂音色,在初學的階段,老師其實也不要只演奏對的聲音給學生聽,偶而也要奏出不好的音色讓學生可以去比較。

以前也一直覺得學校樂團如果比賽成績要好,學生一定都要上個別課才行;但後來我認為只要音樂所要表現出來的是讓人家覺得是悅耳的,可以打動人心的,如果學生本身的程度可做到對音樂表達的要求,其實不一定要上個別課。個別課應該是要教學校以外,也就是合奏以外的東西,如果連個別課都在上合奏的內容,感覺上好像是為比賽而練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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