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十七年二月,在當時陳定南縣長的要求下,縣政府教育局在宜蘭縣體育館召開藝文發展研討會,正式宣示將宜蘭傳統藝術教育歸納為音樂、舞蹈、文學、美術、戲曲等五大類,並著手計畫開始調查縣內各項藝文資源及發展現況,希望能儘速建立一個較完整的藝文人才資料庫。

同年七月二日,陳縣長責成當時的教育局代局長兼文化中心主任莊和雄先生成立三個藝文團隊,美其名為教師合唱團、教師舞蹈團及教師國樂團,由文化中心負責統籌,也都執行了一段時間,直到民國八十年,趙和賢正式接手文化中心主任,才停止運作。

    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游錫堃縣長上任,隔年,文建會將現在傳藝中心的規劃案委託縣府來執行東北部民俗技藝園區。由於游縣長的施政理念就是以「文化、觀光、環保」立縣(註一),於是就由當時的縣政顧問吳靜吉博士主持薪傳藝術的傳承活動,開始推行本土語言、蘭陽歷史、蘭陽地理等鄉土教學活動,八十一年繼續陳定南縣長任內搜集縣內傳統藝術項目及師資的工作,並參考相關法令,交由縣府社教課來執行。

    就現代國樂部分而言,由於一直有「國樂究竟是哪一國音樂?」的爭議,經過討論,就決定定名為民族音樂。由於縣內學習國樂人口眾多,礁溪國中過去在張月娥老師長達十年的教學生涯中,培育出一批吳榮燦黃正銘李建興林永塗…等優秀的國樂人才,使礁溪鄉享有「宜蘭的國樂搖籃」之美譽,因此決定在現有基礎上繼續往下紮根,讓礁溪國小及三民國小相繼成立國樂團;宜蘭市的光復國小原本就有國樂團,就順理成章的讓他成立,該校畢業生大多就讀復興國中,所以復興國中也跟著成立。至於同樣的情況的員山國小、員山國中,以及南安國小、南安國中也依此模式比照辦理;而武淵國小及廣興國小則只發展古箏。

    在編列預算時,由於曾邀集教育部、教育廳及文建會等相關業務單位來開會,因為與會長官都很認同宜蘭縣政府推動傳統藝術教育的理念,所以在經費上,相關業務單位都很支持,因此除了由縣府自行編列預算外,教育部、教育廳第一年也都有經費補助中、小學傳統藝術教育的鐘點費,第二年沒有再另外補助時,就結合教育部國教司傳統藝術教育的經費。但考量到縣內其他因未及時申請以致於沒有編列預算,但已有意願執行傳統藝術教育的學校,就用教育部的經費來分配,有多餘的再分配給縣內縣內縣內已接受補助但略嫌不足的學校,充分運用這些資源;但由於高中以往是省屬的學校,現在則是國立的學校,所以縣府並沒有編列經費補助。相較之下,其他縣市大都根據教育部一整年所分配的經費就直接補助學校,宜蘭縣政府對於推動傳統藝術教育,還是比較有計劃的在執行,會根據學校的社區資源來規劃,不會隨意放任學校隨便申請。

在成果展示部分,宜蘭縣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明文規定,凡本縣之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均得報名參加(團體組)。本縣推展國樂、絲竹樂之國民中小學,可視樂團型態及指定曲目之狀況,組隊參加國樂或絲竹樂比賽。()但台北縣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則規定,凡本縣轄區24班以上(24)國民中小學校,均應組團參加合唱或直笛合奏比賽。並鼓勵有器樂隊之學校參加各有關項目()之比賽,但每一項目以1隊為限。()由此可見,宜蘭縣政府對於推動傳統藝術教育的成果要求上,較之其他縣市是採取較硬性規定。

除了要求已接受補助的學校參加年度的音樂比賽外,也會安排學校配合縣府每年辦理的大型活動擔任表演節目,如綠色博覽會、國際童玩節等相關觀光休閒活動。縣府認為小孩子既然學習傳統藝術,不管好壞,就一定要有成果展現,如果都沒有提供任何表演機會,家長也辦法了解自己的小孩到底學得怎樣。而安排學校團隊去表演,如果表演得好,自然是皆大歡喜,縣府、學校及家長大家臉上都有光彩;但即使表演得不盡理想,大家也會覺得畢竟是小孩子,又不是專業表演團體,也都會採取較寬容的態度。不過在表演安排上,縣府還是會有所考量,這當中不免牽扯到個人認知方面,難免有的學校自認為已經很好了,但在縣府看來,或許就不是那麼理想。

 

附註:

註一,《蘭陽之子游錫堃》,林志恆,天下遠見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taiwanus.us/MediaVideoAudio/books/you/05.htm

二,詳見97學年度宜蘭縣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

,詳見97學年度台北縣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http://music.ner.gov.tw/SEH/news_2/NewsList.asp(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路系統~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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