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基本上包含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等三方面的學習,以培養學生藝術知能,鼓勵其積極參與藝文活動,提升藝術鑑賞能力,陶冶生活情趣,並以啟發藝術潛能與人格健全發展為目的。自九年一貫教育政策推行後,當中的視覺藝術與音樂大都有固定的材料和教材以功教學之用,爭議性不大;唯獨『表演藝術』要如何推動,卻不斷地被討論著,但似乎總無定論。

        追根究底,不外乎觀念無法突破。有的老師認為表演藝術大可與音樂結合在一起,於是將三節課拿了兩節逕自去上視覺藝術(即美勞課),剩下的一節課就交給音樂老師自行去做兩者的統整教學。有些剛接觸新課程的年輕老師雖頗有雄心壯志,卻也往往苦於無適當的場地可以大展拳腳,去做他們心目中理想的表演藝術課程。再者,每每一個新的教育理念被提出後,往往並無輔以足夠的配套措施,於是就出現了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一人一把號,各吹各個調的情況。一般常見的狀況,莫過於流於為表演而表演的教學狀況,於是逐漸有人提出表演藝術是否一定要採取『表演』的方式進行教學的疑問。

        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就音樂教育部分而言,過去台灣的音樂教育往往有「只重視演奏家的養成教育,而不懂得培養觀眾的欣賞能力」,其流弊,除了讓學音樂的孩子過早決定前途,也讓「非音樂班」的老師與學生對古典音樂的看法產生嚴重的偏見,這個分野從小劃到長大,影響範圍遠達學生、家長、教師、社團、社會對音樂教育的態度。以致於觀眾不斷流失,造成今日表演市場失衡。有鑑於此,筆者在教學上皆採以欣賞方式進行;但所謂的欣賞,絕非只放影片交差了事。在此之前,尚須進行兩節以上的基礎訓練課程。

        教學內容依年級加以區分,五年級配合康軒版課本的《小白花》及《Do Re Mi之歌》,搭配筆者過去所蒐集得來的《我心愛的一切》及《孤獨的牧羊人》等歌曲,經過教唱及劇情簡介,再於各班教室播放簡剪輯成四十分鐘的《真善美》精華版,效果卓著。電影雖已時隔四十年,卻再再證明好的作品永遠比人長壽,不受時空、語言及國籍的限制。

        六年級的部分,則嘗試採用自編教材,緣自於今年年初到國家戲劇廳觀賞《歌劇魅影》,見識到世界級音樂劇的魅力,深受感動之餘,當下決定做此一嘗試。當初韋伯創作《歌劇魅影》的企圖心眾所周知,那就是他想透過浪漫劇情和全新譜曲,建立屬於自己「非音樂劇風格」的音樂劇,也可以說是「流行歌劇」(pop-opera 或簡稱poera),因此觀眾可以抱著比較輕鬆的心情看《歌劇魅影》;而這也正是《歌劇魅影》跟其他音樂劇相較,最能引起廣大共鳴的原因。

      以《歌劇魅影》為主題,教唱《THINK OF ME》及《THE PHANTOM OF THE OPERA》的旋律,事先將五線譜翻成簡譜以節省認譜的時間,準備CD,讓學生反覆聆聽;受限於時間及學生本身程度的關係,並不教唱歌詞部分。由於準備不及,此次教學並未播放影片,教學效果則依學生家庭背景的不同而有所分別,但相信至少讓學生開始體驗一下歌劇唱腔是怎麼一回事。

        整個教學活動雖然看似以音樂為主體,但其實是以音樂為媒介,然後逐漸引導學生欣賞影片中演員的表演動作(真善美是先有百老匯舞台劇後,才出現電影版),較符合一般級任導師的期望,進而可引導學生留意片中的場景、服飾造型等等,以結合視覺藝術,或許這可稱得上是全方位的「藝術與人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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